/info1080
族名: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元朝时称当时来自西方中亚细亚的各族、波斯和阿拉伯的商人为“回回”,被列为“色目人”一类,以区别其他民族。但回回真正形成一个民族是在明朝。
人口及分布:截止到1990年止,人口为860.298万。主要分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陕西、贵州、河南、新疆、青海、云南、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省、市、自治区也有分布,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区。是我国分布最广的一个民族,全国 2000多个县(市)几乎都有回族分布。
历史由来:回族来源,可上溯到公元7世纪末,那时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到中国经商,留居广州、泉州等地。以后,历经五代至宋末五`六百年间的发展,成为回族来源的一部分。到13世纪初叶,被迫迁来我国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开始逐渐增多,后来不断同汉人、维吾尔人、蒙古人融合,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回族)。一说还应包括10世纪中期以来分布葱岭东西喀什噶尔等地改信伊斯兰教的部分回鹘人后裔在内。其先民在唐宋时被称为“番客”。
语言文字:回族在其东迁之初,是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由于长期和汉族杂居,逐渐习用汉语、汉文。同时也保留了一些本民族的词汇。少数人会用阿拉伯语。在边疆地区,回族人还是使用当地的民族语言。在回族人经营的商店前往往挂着用阿拉伯文写的招牌。
宗教文化:多信仰伊斯兰教,属逊尼派。在长期相处中,虽受汉文化影响较大,但在心理状态和经济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仍表现出自己显著的特点。
历史上出现不少政治家(海瑞)、思想家、文学家(李蛰)、航海家(明代郑和)、建筑家(亦黑迭儿丁)、学者、诗人、画家及经学家等。
习俗及社会:饮食、丧葬、婚姻、节日等受宗教影响至深,并已成为民族习惯。不吃猪肉和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丧葬时用白布包身土葬。
回族历史上从事内地和边疆屯田垦牧,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炮以及矿产的采冶上都较为著名。回族又以善于经营而著称,从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到牛羊屠宰和加工业,都是他们的传统行业,特别是“清真小吃”更享盛名。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并分别与彝、苗等族建立3个联合自治县。